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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下老人以赤繩相系,確定男女姻緣,月下老人反映了唐人姻緣前定的觀念,是唐人命定觀的表現之一。唐人以為,人的命運,不是自己可以確定和改變的,“天下之事皆前定”(《感定錄。李泌》),“人遭遇皆系之命”(《紀聞。王》),“人事固有前定”(《續定命錄。韓泉》)。

唐人的這種前定觀念,當然也表現在婚戀方面,“結縭之親,命固前定,不可苟求”(《續玄怪錄。鄭虢州騊夫人》),“伉儷之道,亦系宿緣”(《玉堂閑話。灌園嬰女》)。

招財方法老形像的出現,正是這種命定觀在婚戀領域的藝術化、形像化。其實,在李復言《續玄怪錄。訂婚店》之前,唐人小說中還有類似的形像,戴孚《廣異記。閻庚》雲:

仁亶見其視瞻非凡,謂庚自外持壺酒至,仁亶以酒先屬四面佛客,客不敢受,固屬之,因與合歡。酒酣歡甚,乃同房而宿。中夕,相問行禮,客答曰:“吾非人,乃地曹耳,地府令主河北婚姻,絆男女腳。”仁亶開視其衣裝,見袋中細繩,方信焉。

這裡自言為地曹的“客”,即是“主河北婚姻”者,同樣是通過以袋中之繩“絆男女腳”的方式,確定世間男女姻緣。可見,在唐代,婚姻前定、主於地府冥司是流行和普遍的觀念。世間男女之所以能成為夫妻,是由於地府冥吏以繩相系,是冥冥之中的命運安排。

不過月老於月下結繩以定婚姻的形像,更具詩意,因而流傳更廣,遂成為故實,月下老開運人也因此成為民間家喻戶曉快速開運的婚姻之神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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